索引号 | /2016-02358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绿色通道,企业,公民 | 发文字号 |
一、项目名称
宫涵社区周边地块
二、搬迁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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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街道办事处
三、搬迁范围
东至春兰路,南至济川路,西至春晖路,北至育才路规划红线范围内,详见规划红线图,共两个标段:一标段宫涵社区纪庙朱新河以南约40000平方米;二标段朱新河以北约48000平方米。
具体以工程分指挥部现场界定为准(面积以职能部门认定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6年10月22日下午14:00-17:00时止。
五、报名地点
泰州市税务桥西街49号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业务科。
六、报名条件
区征收办公布的2015年度房屋征收服务单位名录中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评估机构可报名参与春兰路东侧地块的抽签:
1. 2015年度公布的上年度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考核等级为优秀,在海陵区累计评估业务量为15000平方米或100户及其以上者;
2. 2015年度公布的上年度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考核等级为良好,在海陵区累计评估业务量为50000平方米或500户及其以上者;
3. 2015年度区征收办培训考试合格的2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相应的评估工作人员。
七、工作要求
1.按海陵区房屋征收估价工作“十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根据市场调查,测算该地段标准样本房价格(含住宅、非住宅)。
八、资格预审条件
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请携带下列材料按时参加资格预审:
1. 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联系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2015年度区征收办培训考试合格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名和相应评估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同时提供房屋征收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同时提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中签后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质证书原件存区征收办至工程结束)。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且满足资格预审条件1-4条的单位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九、中签评估机构服务费
按照区统一规定及标准,视工程完成情况考核给付。
十、抽签时间
2016年10月23日下午2:30时。
十一、抽签地点
泰州市税务桥西街49号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十二、抽签注意事项
1.本次抽签产生2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上述工程的房屋搬迁评估工作。
2.各单位报名时可以兼报但不可兼中。
3.本次抽签活动邀请属地镇街、属地村居干部和资格预审合格的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加盖本人及单位印章的委托书)共同参与。
4.请参与抽签的人员备好身份证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资格预审合格的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加盖本人及单位印章的委托书)如在抽签公告规定时间不能到场的,视其代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动放弃抽签资格。
5.本次抽签活动由江苏省泰州市海成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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