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6-02319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绿色通道,企业,公民 | 发文字号 |
一、项目名称
渔行社区周边地块房屋搬迁工程(含站前路城东段、城北段、京泰路段及物流园区段)
二、搬迁责任主体
泰州市海陵区城北街道办事处
三、拆除面积
约29054㎡。
四、拆除房屋残值综合回收价格:7.40元/㎡。
五、房屋拆除施工方式及期限
(一)施工方式:机械拆除。
(二)施工期限:自房屋腾空交房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完成清场交地、竣工验收(因被搬迁人原因除外)。
六、报名条件
1. 区征收办公布的2015年度房屋征收服务单位名录中的房屋拆除企业;
2. 认同拆除房屋残值回收综合价格。
七、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 房屋拆除工程报价书(见附件);
2. 单位介绍信(须注明报名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 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加盖单位印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5. 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抽中的拆除企业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存区征收办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6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
九、报名地点
泰州市税务桥西街49号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综合科。
十、抽签时间
2016年4月15日下午4:00。
十一、抽签地点
泰州市税务桥西街49号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十二、参与抽签人员及注意事项
本次抽签邀请搬迁责任主体相关负责人和具备抽签资格的房屋拆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加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印章的委托书)共同参与,由江苏省泰州市海成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
具备抽签资格房屋拆除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在抽签公告规定时间不能到场的,视其自动放弃抽签资格。
十三、参与抽签人员请现场提交身份证原件。
十四、抽签结果
本次抽签产生1家房屋拆除企业,承担本工程的房屋拆除工作。抽签产生的房屋拆除企业须在收到《房屋拆除中签通知书》后的7日内与搬迁责任主体签订房屋拆除合同,并足额缴纳拆除房屋残值回收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已缴纳在区征收办的,由区征收办出具证明)、履约保证金。如中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房屋拆除合同或未足额缴纳拆除房屋残值回收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签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 房屋拆除工程报价书
2. 委托书
泰州市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
房屋拆除工程报价书
泰州市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根据你方发布的《房屋搬迁工程拆除企业报名抽签公告》(泰海征收〔2016〕32号),我方经现场考察后,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我方的综合实力,我方愿意按房屋残值7.4元/㎡的单价,报名参加房屋拆除企业抽签。如中签取得房屋拆除工程资格,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房屋拆除中签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签订《房屋拆除合同》,并按规定数额将拆除房屋残值回收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履约保证金足额汇入你方指定专用账户。逾期未缴纳的,可取消我方房屋拆除工程中签资格。
2、拆除房屋腾空移交给我方后,一般平房2日内拆除,具备拆除条件的二层以上楼房3日内拆除,并保证在2016年9月30日前拆除已交房屋、清场交地、完成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后的拆除场地移交给你方。逾期未移交的,按合同约定,扣罚履约保证金。
3、房屋拆除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委 托 书
委托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民身份证号码: 。
根据泰海征收﹝2016﹞32号抽签公告的规定,现本单位委托参加本次抽签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抽签活动中抽取的单位代码号以及所签署的文书本单位全部承认。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抽签活动结束止。
本委托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单位公章)
(法人印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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