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6-02344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绿色通道,企业,公民 | 发文字号 |
市区各保障家庭:
当前市区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145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和公示,本期共有101户家庭符合今年市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
请各保障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到海陵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地址:泰州市迎春路158号3楼,电话:86225936)办理领取租赁补贴相关手续,然后到指定银行取款。各保障家庭需携带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在有效租期内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③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出具的《租房核查证明》;④未租房和逾期未领取的租赁补贴计入家庭帐户,待购房时提取。
各街道领取租赁补贴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街 道 |
9月26日 |
城东、城南、城西 |
9月27日 |
城北、城中、物流 |
注:如申请人因身体原因,不能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经所在社区盖章证明的委托书)。
海陵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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