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农牧〔2020〕2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13号)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对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翟俊林生猪养殖场提交的规模猪场“新增种猪奖补”补助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确定其符合奖补政策要求。该养殖场本次申请种猪奖补数量45头,补贴标准为每头900元,拟补贴资金为405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月11日-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23-86242798。
泰州市海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1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陵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