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
实名举报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袁伟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该单位公职人员,袁伟,男 利用其单位相关工作证明在利信公司办理借款,其借款逾期后,联系其本人拒不处理欠款,联系单位,每次接电话 称这是个人自由,管不了,要不就是不在单位,其用单位开具证明信用借款,单位负有管理责任。 1.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蔑视法律。 2.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仅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遵守公德、弘扬美德,待人友善、谦让. 袁伟此举 显然不符合人们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形象的认同。若是仗着公职人员身份蛮横无理耍无赖,置公序良俗于不顾,到头来不仅会遭到舆论谴责、被群众戳脊梁骨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才能真正回应群众的关切。群众利益无小事。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职责,更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具体要求党组织要严格监督、强化问责,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漠视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
附件 |
无附件 |
办件分类 |
投诉 |
办件编号 |
HLQZ20220600642 |
提交时间 |
2022-06-13 1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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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答复内容 |
来信人,你好!关于你来信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经联系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该局表示该局工作人员中没有你信中所述的人员(袁伟)。 2.如你或“利信公司”与袁伟存在经济纠纷,请你或“利信公司”依法进行维权。 |
答复人 |
海陵区 |
答复时间 |
2022-06-16 09:06 |
附件 |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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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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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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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 |
开始
2022-06-13 16:57:20
受理分发
2022-06-16 09:01:03
部门处理
2022-06-16 09:06:36
审核
2022-06-16 09:06:41
结束
2022-06-16 09: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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